【深圳跨境物流】进出口报关需提交的单证

2021-06-04 浏览次数:196

进出口货物向海关报关时,需提交以下单证:

1.进出口货物报关单。

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,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,应填写专业报关单一式三份,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填写另外一份退税**报关单。

2.发票。

货物发票一式二份,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,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,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。

3.陆运单、运空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。

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,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,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。

4.装箱单。

其份数等同货物发票,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。

5.合同。进出口货物报关时需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。

6.进口付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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